▼ 前年東京小田急線的滿員電車內、被當作痴漢(台灣叫色郎吧)以強制猥褻罪被起訴的一位日本教授,在最高裁判中、從一、二審一年十個月的有期徒刑判決逆転無罪確定。這是日本痴漢事件中最高裁逆転無罪的頭一遭。
▼ 日本的電車真的很擠,特別是通勤時間,常常擠不上。總覺得擠在裡面的OL確實是蠻可憐的,連我這臭男生都受不了了;若不運遇到好色之徒,當然更是難過的屈辱。我們當然不容許這種卑劣的犯罪。
▼ 不過問題在是誰伸出魔手?常常都是沒有客觀的證據,只憑被害人的陳述而已。若沒有現場捉住那色郎之手,或有目擊證人,我想被冤枉的人應該不少吧。
▼ 上次日本的律師們在電視節目中說:遇到被冤枉成痴漢的時候,除了堅決否認外、別囉嗦『逃』為上!因為就算你打贏了官司又怎樣,一打好幾年、關也關過了、工作也沒有了。
▼ 很驚訝這話是出自律師之口,想想若『逃』了被捉回反而更糟吧。不管怎麼,坐電車、遠離異性、只可遠觀;瓜田李下,不可不慎。
3 則留言:
我在台灣、日本都愈見過色狼,都是在車上。
台灣~在公車上
日本~在電車上
但是對付色狼的依各最好方法,就不用不好意思大聲制止。
遇到色郎真是一個非常不愉快的經驗。我覺得除了大聲制止外,也需要旁人的道德勇氣。
記得高中時代坐新北投到北投的單節電車,星期六放學時那車擠得快要爆了!我竟然被幾位別校女生的臀部高高地「舉」起,雙腳騰空了!
如果那個時代有「性騷擾」這個名詞,然後那幾個女生如果要陷害我的的話,大概也會被「癡漢」吧!
擠車的時候個人認為很難去「抓」或去「界定」性騷擾的人或狀況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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